证券代码:300049 证券简称:福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资金安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整体收益,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在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且单项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
4、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将经过公司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产品受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的影响较大,投资产品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自身资金状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选择具体的投资产品与金额,因此整体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甄选投资合作机构时,将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资金运作能力较强的机构所发行的产品;在选择委托理财产品时,将结合自身资金需求实际情况,根据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性和收益情况选择选择风险相对较低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地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公司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整体资产收益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