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9 证券简称:福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6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份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份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2015年3月17日为预留部份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计划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12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2.95元/股,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已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二)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三)激励对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81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等。激励对象名单已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具体分配如下表:
拟分配股票 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 占发行前股本
序号 姓名 职位 数量(万股) 票总额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1 张绥勇 总经理 53 11.11% 0.42%
2 林欣 常务副总经理 53 11.11% 0.42%
3 朔飞 副总经理 36 7.54% 0.29%
4 杨勇 副总经理 36 7.54% 0.29%
5 王新红 副总经理 36 7.54% 0.29%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
6 263.20 55.16% 2.10%
人员(76人)
合计 477.20 100.00% 3.82%
(四)解锁时间安排:首次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锁定期后的3年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分3次申请解锁:
第一次解锁期为授予日12个月后至24个月内,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第二次解锁期为授予日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第三次解锁期为授予日36个月后至48个月内,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对于预留部分的解锁条件:预留限制性股票必须在本计划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内一次性授予,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解锁:1、第一次解锁期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12个月后至24个月内,解锁数量是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2、第二次解锁期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解锁数量是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3、第三次解锁期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36个月后至48个月内,解锁数量是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在预留股份的解锁期内,会计年度结束后进行考核,以是否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为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进行解锁的条件。考核目标与已授予股票考核目标相同。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若福瑞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16.85元/股的50%确定,为8.43元/股。预留股份参照上述方法执行。
(六)解锁条件::解锁期内,激励对象申请对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激励对象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5)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由于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者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1)锁定期考核指标
公司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2)公司业绩指标
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锁定期 解锁安排 业绩条件 解锁比例
2014年度的净利润不低于5,10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万元,较2012年度的净利润增长
第一次解锁期:授予 不低于18.94%;且2014年度的加 30%
日12个月后至24个月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内解锁 6.00%
2015年度的净利润不低于6,600
万元,或在2015年末两年累计达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到或超过1.17亿元;较2012年度
第二次解锁期:授予 的净利润增长不低于53.92%,或 30%
日24个月后至36个月 在2015年末两年累计净利润增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
内解锁 长率达到或超过172.85%;且
股票12个月后 2015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不低于7.00%
2016年度的净利润不低于8,600
万元,或在2016年末三年累计达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到或超过2.03亿元;较2012年度
第一次解锁期:授予 的净利润增长不低于100.56%, 40%
日36个月后至48个月 或在2016年末三年累计净利润
内解锁 增长率达到或超过373.41%;且
2016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不低于8.00%
注:1、以上净利润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不低于该数为包括该数。
2、如公司提出股权激励计划后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再融资行为,则新增净资产对应的净利润额在考核年度内(2014年、2015年、2016年)各年均不计入当年净利润净增加额的计算,相应的净资产额也不纳入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计算。
(4)个人考核条件
1、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1)考核指标的设定
由董事长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管理方针,设定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由总经理组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指标,由被考核人在入职时或每年年初与董事长签订年度《目标考核与述职报告责任状》。
(2)考核内容
①关键业绩指标完成情况与追加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共占考核比重的60%,其中各项工作指标的内容和比重依据具体情况确定。
②管理行为和管理能力评定结果占考核权重的40%,其内容包括:计划能力与组织管理能力(权重20%)、目标管理能力(权重20%)、管理控制能力(权重20%)、管理决策能力(权重15%)、沟通合作能力(权重15%)、授权管理能力(权重10%)。
(3)评分办法
年度末,被考核人根据《目标考核与述职报告责任状》和经营业绩情况进行述职,由董事长进行评价和打分。评分分为五个等级,具体见下表:
等级 A(优秀) B(良好) C(称职) D(基本称职) E(不称职)
分数 90-100 75-89 60-74 50-59 50分以下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如被激励对象解锁期的前一年度绩效考核为C级或以上时,当期计划解锁额度的解锁比例为100%;考核为D级时,当期计划解锁额度的解锁比例为70%,剩余不能解锁的30%额度作废,相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考核为E级时,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的解锁额度,相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2、其他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1)考核指标
①KPI指标设定:关键业绩指标的设定来自于公司战略及经营指标的逐级分解,部门总体年度KPI确定后将不得随意更改,由分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最终确定。各级管理者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结合各岗位职责将具体指标细化分解到每位员工,制定出每位员工的考核指标。
②上级评价指标设定:各直接管理者根据每一考核期的具体工作内容设置具体考核指标,根据实际工作要求设置每项考核指标的具体考核要求,体现“考必所需”的原则。
如公司已确定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