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9 证券简称:福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5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
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4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其他相关
议案,董事会确定2014年3月18日为授予日,向81位激励对象授予首期限制性股票合计
477.20万股。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概述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及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
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标的股票数量: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81名激励对象授予477.20万股。
4、激励对象:本次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81人。经公司监事会核实,本次激励对象不存在《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授予价格: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8.43元/股。
6、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48个月,其中锁定期12个月,
解锁期36个月。
7、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
象可分三次解锁:第一次解锁期为授予日12个月后至24个月内,解锁数量是获授限制性
股票总数的30%;第二次解锁期为授予日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解锁数量是获授限制性
股票总数的30%;第三次解锁期为授予日36个月后至48个月内,解锁数量是获授限制性
股票总数的40%;
8、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解锁期内,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锁定期 解锁安排 业绩条件 解锁比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014年度的净利润不低于5,100万元,较
第一次解锁期:授予 2012年度的净利润增长不低于18.94%;且 30%
日12个月后至24个月 2014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内解锁 6.00%
2015年度的净利润不低于6,600万元,或在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015年末两年累计达到或超过1.17亿元;较
第二次解锁期:授予 2012年度的净利润增长不低于53.92%,或在 30%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 日24个月后至36个月 2015年末两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达到或超
股票12个月后 内解锁 过172.85%;且2015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不低于7.00%
2016年度的净利润不低于8,600万元,或在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016年末三年累计达到或超过2.03亿元;较
第一次解锁期:授予 2012年度的净利润增长不低于100.56%,或 40%
日36个月后至48个月 在2016年末三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达到或
内解锁 超过373.41%;且2016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不低于8.00%
注:1、以上净利润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不低于该数为包括该
数。
2、如公司提出股权激励计划后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再融资行为,则新增净资产对应的净利润额在考核年
度内(2014年、2015年、2016年)各年均不计入当年净利润净增加额的计算,相应的净资产额也不纳入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指标计算。
根据公司现有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达标。
9、资金来源: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本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
据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3年12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议案。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
对象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
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形成了《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2014年1月21日,公司
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并决议召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有关事项及其他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就《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4年2月18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等议案,董事会被授权
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
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4年3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