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19-005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新能”或“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收到公司股东刘锦成及一致行动人林芝市明珠星科技有限公司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刘锦成及一致行动人林芝市明珠星科技有限公司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计划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33,856,2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概述
刘锦成及林芝市明珠星科技有限公司系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股东。截至本公告日,刘锦成及林芝市明珠星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情况为:
股东名称 总股数 持股比例 其中:限售 无限售
刘锦成 57,064,000 5.06% 42,798,000 14,266,000
林芝市明珠星 81,144,000 7.19% 0 81,144,000
科技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刘锦成及一致行动人林芝市明珠星科技有限公司;
2、减持目的:资金周转需要;
3、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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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持期间:大宗交易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集中竞价交易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刘锦成及一致行动人林芝市明珠星科技有限公司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合康新能股份不超过33,856,2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对该股份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在减持过程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减持计划详情如下: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不超过股 计划减持不超过比 与公司关系
数 例
刘锦成及一致行动
人林芝市明珠星有 33,856,225股 3.00% 持股5%以上股东
限公司
6、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刘锦成及一致行动人林芝市明珠星科技有限公司承诺: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前10日等敏感期内不减持股份;在按该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情况。
3、公司将严格按上述有关规则,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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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刘锦成及一致行动人林芝市明珠星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