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不超过2,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
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63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本
次网下配售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人(主承
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为30.00元/股,发行数量为2,7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540万股,占本次
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2,1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4、本次发行的网下配售工作已于2010年1月7日结束。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资金总额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了
验证,并出具了验证报告;网下发行过程已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
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5、根据2010年1月6日公布的《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
刊出亦视同向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情况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 号)的要求,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
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
根据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招商证券做出最终统
计如下:
经核查,在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申报的60家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2
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800,400.00万元,有效申购数量
为26,680万股。
二、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540万股,有效申购数
量为26,68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2.023988005%,认购倍数为
49.41倍。
三、网下配售结果
所有获得配售的配售对象、获配数量列示如下:
序号 配售对象名称
有效申购数
量(万股)
获配数量
(万股)
1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0.0000 10.9295
2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20.0000 4.4527
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0.0000 10.9295
4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40.0000 10.9295
5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40.0000 10.9295
6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40.0000 10.9295
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0.0000 10.9295
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0.0000 10.9295
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0.0000 10.9295
1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0.0000 10.9295
11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0.0000 10.9295
12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0.0000 3.6431
1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0.0000 10.9295
14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40.0000 10.9295
15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40.0000 10.9295
16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0.0000 10.9295
1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40.0000 10.9295
18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40.0000 10.9295
1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0.0000 10.9295
20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40.0000 10.9295
21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 6.0719
22 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2.0239
23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80.0000 5.6671
24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40.0000 10.9295
25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40.0000 10.9295
26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0.0000 10.9295
27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0.0000 10.9295
28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0.0000 10.9295
29 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40.0000 10.9295
30 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40.0000 10.92953
31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80.0000 5.6671
32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40.0000 10.9295
33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40.0000 10.9295
34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40.0000 10.9295
35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40.0000 10.9295
36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540.0000 10.9295
37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0 6.0719
38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 2.0239
39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40.0000 10.9295
40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 4.0479
41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 4.0479
42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0.0000 8.0959
43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40.0000 10.9295
4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40.0000 10.9295
4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40.0000 10.9295
46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40.0000 10.9295
47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40.0000 10.9295
48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40.0000 10.9295
49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40.0000 10.9295
50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0.0000 4.0479
51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540.0000 10.9295
52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60.0000 5.2623
53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60.0000 5.2623
54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60.0000 5.2623
55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260.0000 5.2623
56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260.0000 5.2623
57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260.0000 5.2623
58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500.0000 10.1199
59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260.0000 5.2623
60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540.0000 10.9323
注:
1、上表中的“获配股数”是以本次发行网下配售的配售比例为基础,再根
据《发行公告》规定的零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
请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四、持股锁定期限
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4
司冻结。
五、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配售对象申购款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按照《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
[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六、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邮 编:518026
联系电话:010-88087049 0755-83734796
联 系 人:刘彤、廖围、王建政、徐锦、孟祥友、李弦、袁新熠、刘晓晨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1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