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减、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5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4日-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下午15:00至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162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邢雁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2人,合计持有股份数63,97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0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均为2019年5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拥有公司股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2人,持有股份数63,97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02%;参加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或代理人)共0人,持有股份数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3,979,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00%;无弃权或反对票。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无弃权或反对票。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3,979,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00%;无弃权或反对票。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无弃权或反对票。
(三)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63,979,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00%;无弃权或反对票。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无弃权或反对票。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3,979,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00%;无弃权或反对票。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无弃权或反对票。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份21,312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6,393.6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表决情况:同意63,979,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00%;无弃权或反对票。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无弃权或反对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3,979,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00%;无弃权或反对票。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无弃权或反对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3,979,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00%;无弃权或反对票。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无弃权或反对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3,979,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00%;无弃权或反对票。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无弃权或反对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3,979,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00%;无弃权或反对票。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无弃权或反对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3,979,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00%;无弃权或反对票。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无弃权或反对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备查文件
1、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