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4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公司行政楼会议
室
5、会议主持人:邢雁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762 人,合计持有股份
数 64,243,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607%,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代理人)均为 2024 年 12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拥有公司股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1 人,持有股份数 62,25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212%;参加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或代理人)共761 人,持有股份数 1,985,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9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代理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或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股东”)761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 1,985,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95%。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3,984,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64%;反对 181,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4%;弃权 77,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3%。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726,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410%;反对 181,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58%;弃权 77,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3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