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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44 深市 赛为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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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赛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30

*ST赛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44        证券简称:*ST赛为      公告编号:2021-109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为智能”)最近一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四)项的相关规定,“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8 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第 9.4 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说明相关情形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为消除相关情形已经和将要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本次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认为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一)2019 年 12 月 20 日、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与深圳昊天航宇贸易有限
压分包工程补充合同,由昊天航宇向公司提供工程分包服务,合同金额分别为
8,527 万元、1,520 万元,截止 2020 年 6 月,公司共计支付工程款 9,620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等预付账款余额 1,797.71 万元,公司因该分包业务
确认营业收入 8,540 万元并结转营业成本 7,823 万元。公司通过公开资料和访谈等方式了解到昊天航宇的经营范围和履历中并无高压工程类业务,且公司与昊天航宇签订的补充合同附件中工程量清单明细数据和金额均存在离奇的数据异常。另外,赛为智能某负责招投标业务的员工 2020 年 7 月开始担任昊天航宇法定代表人,2020 年 8 月,赛为智能账面记录报销廊坊项目章及该员工法人章费用。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专业分包管理办法、费用报销制度的相关规定,针对公司员工担任供应商公司法人代表的情况,赛为智能人事内控制度存在缺陷和追责机制失效。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造成了重大影响,在供应商管理、资金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二)2019 年 12 月 16 日,赛为智能子公司深圳前海博益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前海博益”)与陕西格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格尚”)签订《鸡副产品-购销合同》,合同金额约 5 亿元,向陕西格尚采购巴西冷冻鸡爪。从公开可查询的信息,陕西格尚的人员规模和参保人数均为 0,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和方法也未能取得陕西格尚具备执行该业务的资质能力依据。2020 年 1月,前海博益向陕西格尚按全年订单金额 20%向陕西格尚支付采购预付款 1.09
亿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等预付款余额为 1.09 亿元,截止本报告签发
日,赛为智能未收到冻鸡爪产品,交易双方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签约解除原采购
合同,同时约定由陕西格尚在 2021 年底以前分 9 期向赛为智能归还预付款 1.09
亿元,并按 6%的年利率向赛为智能支付部分期间的资金利息。该款项支付未经赛为智能董事长审批,赛为智能子公司未对大额付款审批权限制定有效的内控制度。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造成了重大影响,在采购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和业务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三)报告期内,赛为智能之子公司合肥赛为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赛为”)以往来款的名义向若干个人支付 4,162.50 万元,经过若干个月后又归还给合肥赛为,合肥赛为未提供关于上述款项支付合理性的依据,上述事项表
明赛为智能在业务合规与资金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四)2019 年 12 月 25 日,赛为智能与深圳市泰和嘉源贸易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泰和嘉源”)签订无人机零部件购销合同,合同金额 1.13 亿元。2020
年 1 月与 4 月,赛为智能合计向泰和嘉源支付 5,932 万元预付款。经查看和了解
泰和嘉源的公开信息,没有证据表明该公司具备生产经营无人机零部件的记录和能力。截止本报告签发日,泰和嘉源没有向赛为智能交付无人机零部件产品。审计过程中,中汇事务所实施了合同及凭证审查、函证、内部访谈、合理性质询及银行账户资金流水查阅等程序未能获取满意的审计证据,也未能进一步获取该供应商资质、交易的商业合理性证据、供应商状态异常的合理性解释、证明采购交易资金流向合理性的证据。以上事项表明赛为智能的采购业务和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在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五)截至 2020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签发日,中汇事务所仍未获取到赛为智能完整的存货进销存明细表,未能在原材料采购、领用及期末结存方面获得满意的审计证据。在对存货进行盘点的过程中,中汇事务所发现存在较多账面未记录的存货。上述事项表明赛为智能的存货管理内部控制在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六)2018 年 1 月合肥赛为以增资方式获得安徽中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潜建筑”)的 51%股权,2018 年 3 月完成工商变更;2018 年 10 月合
肥赛为收购少数股东 49%股权,2018 年 11 月完成工商变更,并实际控制中潜建筑,但赛为智能未将其纳入 2018-2020 年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中潜建筑自 2018年开始一直承接赛为智能下属主体马鞍山学院的校舍工程,账面显示截止 2020年末,中潜建筑共计完成工程总额 1.3 亿元,马鞍山学院已向其支付工程款 1.2亿元,但未在 2018-2019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关联交易中披露。上述事项表明赛为智能的关联方关系管理和披露以及财务核算内部控制在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七)赛为智能章程规定,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做出决议,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长根据董事会批准的资金使用计划,审批单笔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财务款项支出,但赛为智能未能提供报告期内经董事会批准的资金使用计划,上述由子公司支付的款项也未经董事长审批,赛为智能子公司未建立与上市公司一致的内控管理制度。上述事项表明赛为智能在公司治理、子公司管理、资金管理内部控
制在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上述事项的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否定意见涉及相关事项的情况说明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
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2021 年 06 月 30 日、
2021 年 7 月 30 日、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2021-078、2021-091、2021-102)。现将最新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1、针对上述(一)(二)(四)所涉事项,根据 2020 年度审计情况,公司已充分认识到上述错误,并开展相应整改工作,公司将在已经收回部分款项的基
础上,加大催收力度,力争所有资金不晚于 2021 年 10 月底、最迟不晚于 2021
年 12 月底全部收回,并要求上述企业按照年化 9%的收益率以及实际使用时间向公司承担利息;同时,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保证,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内控的执行及检查监督,坚决杜绝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再次发生。截至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收回资金。

  2、针对上述事项(三),公司已开展自查自纠专项工作,并已收回上述全部资金。关于关联方占用资金 4,112.5 万元,相关方已按照年化 5.5%的利率及实际使用天数向公司支付利息共计 607,155.69 元。截至目前,公司在合规法律顾问团队的协助下已修订完善了关联交易管理及资金管理等制度,且于 2021 年
8 月 29 日、9 月 16 日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目前,公司已收
到除独立董事外全体董监高签署的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函。公司在编制2021 年半年度报告期间,对上述事项做了进一步的自查自纠工作。公司后续将继续通过加强内控执行及资金管理,进一步杜绝不合规的关联交易事项,杜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的再次发生。

  3、针对上述事项(五),公司已完成各项目完整的存货进销存明细表统计梳理,并已完成存货的重新盘点。目前公司正在抓紧落实聘请独立会计师开展专项复核的相关工作,公司将积极提供所需资料配合会计师的相关工作,加快工作进度。


  4、针对上述事项(六),公司董事会已意识到前期会计处理的问题,且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中,
对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与中潜建筑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抓紧落实聘请独立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工作,对前期更正工作进行复核,并及时披露经复核的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定期报告。

  5、针对上述事项(七),公司所聘请的合规法律顾问已完成对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梳理和修订工作,且于 2021 年 8 月 29 日、9 月 16 日提交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内部审计部也全面审计梳理了审批流程,进一步规范审批工作,监督制度执行。截至目前,公司已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四次关于证券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并将继续开展定期及不定期的证券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规范意识。公司也将制定培训计划,对全体员工进行内部制度的学习和宣贯,切实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在每一项工作流程中的有效落实。

  6、针对数据中心主要项目应收款项的处理进度情况如下:

  (1)武汉五里界 IDC 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公司已经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催收,案件已经开庭审理,法院也组织了双方进行调解,因被告对调解方案的付款方式无法确定,故调解方案很难继续推进,现在正在积极推进判决进展。针对该项目,财产保全方式较为完善,被告控股股东的股权质押登记、设备的抵押登记、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均已办理。诉讼阶段也对被告及控股股东的财产进行了保全。

  (2)贵州省(安顺)数据中心机房 IDC 及云平台项目:公司已将诉讼材料递交代理律师,计划于近日将完成立案登记手续。同时公司也对被告方提起了财产保全申请。

  (3)欧阳路 2 期 IDC 数据中心项目:该项目正在执行和解方案,预计 2021
年 12 月底前能陆续逐步回款。

  (4)北京酒仙桥纵横云平台项目:该项目竣工及结算文件均已办理,付款

时间约定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前支付。目前对方在通过股权及项目融资的方式
积极筹措资金。

  (5)东莞光泰数据中心项目:该项目已办理结算文件,付款时间约定于 2021年 11 月 30 日前支付。

  (6)廊坊数据中心项目:该项目正在办理结算手续,结算金额估算为
113,778.20 万元, 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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