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8 证券简称:ST 数知 公告编号:2021-037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通知情况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3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8号院华夏幸福创新中心A座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于2021年4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上午9:15至2021年4月1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志勇先生主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63名,所持(代理)股份
264,996,1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6139%。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所持股份163,865,9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8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0人,代表股份101,130,1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6301%。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101,170,4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63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0,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0人,代表股份101,130,1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6301%。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1.01.候选人:选举张志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22,825,9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865%。
1.02.候选人:选举张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23,476,8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32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1.01.候选人:选举张志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9,000,3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3177%。
1.02.候选人:选举张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9,651,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9611%。
2.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解决方案进
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399,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2726%;反对3,771,0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2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7,399,4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6.2726%;反对3,771,0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1,407,7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459%;反对3,481,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139%;弃权10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97,582,1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532%;反对3,481,8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416%;弃权10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5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马天宁、应晓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