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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泰诺:关于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28

证券代码:300038            证券简称:梅泰诺             公告编号:2017-064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募集配套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9.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核准《关于核准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诺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2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1,190,475股,发行价格33.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399,999,9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5,138,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24,861,96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8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7]第1-00125号)。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根据《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占比(%)

 1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210,000.00          61.76%

 2   SSP平台中国区域研发及商用项目                 122,065.30          35.90%

 3   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7,934.70           2.33%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工作已完成,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及SSP平台中国

区域研发及商用项目正在实施中。但由于该项目资金将根据项目推进逐步投入,因此存在暂时闲置情况。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背景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梅泰诺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公司拟在最高额度不超过9.8亿元人民币的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

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资金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

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6、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在每次购买投资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1、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公司将要求受托方在理财产品购买协议中明确做出保本承诺;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9.8亿元人民币范围内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一致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好、流动性较高、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实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最高额度不超过9.8亿元人民币的范围内使

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9.8亿元人民币范围内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一致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4、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梅泰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独立财务顾问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财务顾问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

    基于以上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梅泰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