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21-075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
决董事 9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覃九三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了公司 EHS 中心提交的《2021 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报告》,
讨论并同意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环保工作总结及 2021 第四季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关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适时出售部分股票资产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实现投资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条件下择机出售所持天奈科技股票,出售数量不超过 4,362,294 股,在授权期限内,若天奈科技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拟出售数量将相应变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拟适时出售部分股票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议案》
为盘活资产,增加持有证券的投资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持有的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3,369,013 股(占其总股本的 0.3003%),用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证券出借业务及后续相关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简称“三明海斯福”)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顺利推进三明海斯福高端氟精细化学品项目(二期)的实施,三明海斯福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溪支行申请项目贷款,额度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不超过 5 年,主要用于高端氟精细化学品项目(二期)的建设。
经董事会认真审议,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三明海斯福提供担保,是为了顺利推进其高端氟精细化学品项目(二期)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其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满足其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
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上述事项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更好的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保证公司战略的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申请主体 银行 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
江苏瀚康新材料有 江苏银行淮安分行 2000万元人民币 1年
限公司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币种 3年
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以上向江苏银行淮安分行申请的人民币 2000 万元为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向江苏银行淮安分行申请人民币 3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上申请的新增额度。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 500 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 2500 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上申请的新增额度。
另外,由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内部审批方案调整,以上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 500 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500 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Capchem Poland sp.zo.o.均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实际融资金额以相关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含一年期电票)、开立国内外信用证、商票保贴、进口押汇、非融资性保函等银行授信业务。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及授信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