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3 证券简称:同花顺 公告编号:2021-015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2 日和 2021 年 3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
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3 月 22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3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1 年 3 月 17 日(星期三)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紫霞街 155 号帝景大酒店一楼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易峥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代表股份 371,245,25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69.0560%。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355,588,85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66.143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5,656,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123%。
(3)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6 人,代表股份 17,103,02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814%。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71,202,6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5%;
反对 31,7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0,79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7,060,4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10%;反对 31,7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59%;弃权 10,7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1%。
公司独立董事姚先国先生、刘利剑先生、韩世君先生、倪一帆先生、赵旭强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赵旭强先生代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做了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71,202,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5%;
反对 31,9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0,79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7,060,2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98%;反对 31,9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71%;弃权 10,7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1%。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71,202,6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5%;
反对 31,7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0,79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7,060,4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10%;反对 31,7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59%;弃权 10,7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1%。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71,202,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5%;
反对 31,9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0,79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7,060,2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98%;反对 31,9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71%;弃权 10,7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1%。
5.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37,6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 10 股派发现金 12.00 元人民币(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645,120,000.00 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表决结果:同意 371,215,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9%;
反对 2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4%;弃权 2,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7,073,0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46%;反对 2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08%;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6%。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 365,000,6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179%;反对 5,426,2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616%;弃权 818,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0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0,858,4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4885%;反对 5,426,2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7270%;弃权 818,2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845%。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1,241,8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2,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7,099,6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01%;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弃权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6%。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1,242,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2,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7,099,8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3%;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1%;弃权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6%。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1,241,8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2,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7,099,6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1%;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弃权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6%。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1,242,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2,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7,099,8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3%;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1%;弃权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6%。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1,242,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2,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7,099,827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