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3 证券简称:同花顺 公告编号:2020-006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2月11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
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22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此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易峥先生主持,监事
郭昕先生、夏炜先生和俞立峰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易峥先生所作的《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19 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韩世君先生、姚先国先生和刘利剑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 2020 年 2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3.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 2020 年 2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年报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 2020 年 2 月 25 日《证券时报》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4.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42,093,893.20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25.61%;利润总额 953,206,718.63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39.61%;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 897,675,406.14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41.60%。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 2020 年 2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5.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实现归属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897,675,406.14 元,加上经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后的期初未分配利润 2,078,667,337.86 元,扣除 2018 年度利润分红258,048,000 元,本年期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 2,718,294,744 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提议 2019 年度以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
总股本537,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8.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456,960,000 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详细内容见 2020 年 2 月 25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和《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7.审议通过《2019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内部控制。
《2019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相关意
见,详见 2020 年 2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核通过,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0
年 2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召开 2019 年度
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 2020 年 2 月 25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
登的《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 2020 年 2 月 25 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布的《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易峥、叶琼玖、吴强、朱志峰、王进、于浩淼、韩世君、赵旭强、倪一帆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韩世君、赵旭强、倪一帆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倪一帆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姚先国、刘利剑、韩世君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此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
容见 2020 年 2 月 25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易峥先生,50 岁,中国国籍
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93 年毕业于浙江大学电机工程系,
为本公司创始人,2007 年至今任浙江同花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94 年至今任杭州核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 年至今任杭州同花顺数据开发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1 年至今任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至今任同花顺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01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易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6%的股权,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叶琼玖女士,66 岁,中国国籍
高中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07 年至今任浙江同花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核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2 年 5 月至今担任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董事;2001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叶琼玖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1.85%股权,同时持有石狮市凯士奥信息咨询有
限公司 16.18%的股份(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石狮市凯士奥信息咨询有限公
司持有本公司 9.89%的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