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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公告日期:2009-11-07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JINLONG MACHINERY & ELECTRONIC CO., LTD.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北白象镇进港大道边金龙科技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 报 稿)
保 荐 人
(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
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
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
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
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3,570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4,27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09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
行前股
东所持
股份的
流通限
制及自
愿锁定
股份的
承诺
实际控制人金绍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金龙机电回
购该部分股份。
金龙控股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在前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股东金美欧和黄永贤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金美欧、黄永贤在上述承诺的基础
上,进一步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辞
去上述职务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对金龙机电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日( 2009 年 4
月 26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
由金龙机电收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有关规
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
有的700万股国有股中的357万股(以实际发行股份数的10%计算,预计不超过357万
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国信弘盛投
资有限公司的禁售期义务,即自2009年4月26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金龙机电收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09年11月5日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
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 并仔细阅读本招股说
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金绍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金
龙机电回购该部分股份。
金龙控股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
股东金美欧和黄永贤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金美欧、黄永贤在上
述承诺的基础上,进一步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辞去上述职务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对金龙机电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日( 2009
年 4 月 26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
份,也不由金龙机电收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有
关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国信弘盛投资有限
公司将其持有的 700 万股国有股中的 357 万股(以实际发行股份数的 10%计算,
预计不超过 357 万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事会将承继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司的禁售期义务, 即自 2009 年 4 月 26 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也不由金龙机电收
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超小型微特电机(主要为直径 4- 7mm,
即 Ф4- Ф7)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基于对行业发展趋势的深刻理解和多年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
来积累的先进制造工艺技术及生产经验,依托较强的产品设计、模具开发及灵活
转产的能力,向国内外核心客户提供多品种、个性化、组合式的超小型微特电机
产品。 公司在技术方面的优势在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和快速的新产品
创新体系。 公司已经发展成为国内手机及高端日用消费品用超小型微特电机行业
的龙头企业, 2008 年公司在全球手机应用微特电机市场的占有率为 6.61%。
三、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5,204.27 万元、 21,630.56 万元、 20,121.06 万元、 12,689.12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2,463.72 万元、 2,668.23 万元、 1,552.36 万元、 1,085.32 万元,营业收入和净利润
均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势头。 公司 2007 年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主要得益于良好的
宏观经济形势和手机行业的旺盛需求。 2008 年和 2009 年 1-6 月在全球金融危机
的背景下,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保持快速增长,主要得益于手机行业需求的相
对稳定和新产品微特电机应用组件需求的增长。
四、 得益于手机用微特电机需求的恢复和新产品微特电机应用组件需求的增
长,公司预计 2009 年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将比 2008 年大幅增长,经申报会计师
审核的 2009 年的盈利预测报告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已审实现数)
2009 年 7-9 月
(未审实现数)
2009 年 10-12 月
(预测数) 2009 年度合计数
一、营业总收入 15,204.27 8,761.01 10,338.99 34,304.27
二、营业总成本 12,437.48 6,904.81 8,564.71 27,907.00
三、营业利润 2,766.79 1,856.20 1,774.28 6,397.27
加:营业外收入 126.90 40.74 - 167.64
减:营业外支出 0.03 0.04 - 0.07
四、利润总额 2,893.66 1,896.90 1,774.28 6,564.84
减:所得税费用 429.94 281.86 264.97 976.77
五、净利润 2,463.72 1,615.04 1,509.31 5,588.07
五、公司于 2007 年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将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下属企
业的微特电机业务整合到金龙机电,解决了资产独立性及同业竞争问题,避免了
潜在的关联交易。目前金龙控股集团下属企业仅有本公司从事微特电机生产业
务,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关系。
六、经公司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股票发行并在创业板上
市前的滚存利润由公司上市后新老股东共享。
七、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金绍平承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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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将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控股股东的行为职责,维护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
利益,确保发行人经营活动的独立性;金龙控股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不
在其生产的产品或服务上非法使用或侵占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等无形资产,在向
公司采购商品时保证采购价格的公允、合理,并严格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八、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家族企业带来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与自然人股东金美欧、黄永贤共持
有公司 10,000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93.46%。金龙控股集团的实际
控制人金绍平与金美欧、 黄永贤属于同一家族, 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
金绍平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下降为 70.08%,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金绍
平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其所控制的股份,行使表决权,从而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实
施控制。报告期内发行人曾向关联方提供资金支持,发行人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
绝对控股的地位损害公司利益的风险。
2、控股股东资产负债率高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主要为对外投资管理机构,自身经营性业务较
少,主要利润来源为投资收益,因金龙控股集团对外投资较多,因此资产负债率
较高, 2009 年 6 月 30 日金龙控股集团(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7.28%,存在一
定的债务风险。
3、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的市场策略是大客户战略,核心客户主要包括深圳华为、中兴通讯、富
士康、比亚迪电子、欧莱雅、博朗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但这一策略不可避免地带
来公司客户过于集中的风险。 2009 年 1- 6 月、 2008 年、 2007 年和 2006 年,公
司营业收入前 5 名客户集中度分别为 46.11%、 41.01%、 48.39%和 46.37%,重点
客户如果取消订单,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在一定期限内产生影响。
公司从 2008 年下半年开始向欧莱雅供应微特电机应用组件,最近一年及一
期,该类产品的销售额及净利润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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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6月 2008年度
项目
欧莱雅 公司 比例 欧莱雅 公司 比例
收入(万元) 5,654.47 15,204.27 37.19% 1,999.06 21,630.56 9.24%
净利润(万元) 1,158.78 2,463.72 47.03% 369.94 2,668.23 13.86%
2008 年,向欧莱雅销售产品的收入和利润占公司总收入和利润的比例相对
较小。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