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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29 深市 ST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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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龙: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0

*ST天龙: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ST天龙      公告编号:2021-097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为北京盛融财富投资基金担保一案法院已有判决,即担保无效,因存在过错需承担北京盛融财富投资基金案刑事追缴后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盛融财富目前尚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11,922.8250 万元未偿还,为此,公司最高偿付义务为 3,974.295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赔付本金及诉讼费等合计 1,498.86 万元。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显示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7,698,270.09 元,如公司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依然为负,公司股票将会被终止上市。

    2、公司正在积极谋求新能源电站业务开发、新能源 EPC 工程业务及新能源
配件业务转型,2020 年三季度以来,公司签订了新能源电站 EPC 项目合同及塔筒销售业务合同,但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提升有待相关业务进行进一步的验证。
  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自 2018 年 12 月起原有单晶炉及多晶炉产品未能获得市场订单,持续停
工停产,生产经营严重困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
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鉴于公司当前情况,公司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6 月修订)
的通知》,新《上市规则(2020 年 6 月修订)》第 9.4 条有关其他风险警示的
规定自 2020 年 9 月 12 日起实施。自 2020 年 9 月 15 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
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0)。2020 年 10 月 15 日、
11 月 4 日、12 月 4 日,2021 年 1 月 7 日、2 月 5 日、3 月 5 日、4 月 2 日、6 月
10 日、7 月 9 日、8 月 12 日、9 月 11 日及 10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
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2020-096、2020-104、2021-001、2021-015、2021-020、2021-022、2021-047、2021-055、2021-068、2021-081、2021-088)。

  此外,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依据该
审 计 报 告 , 公 司 2020 年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净 利 润 孰 低 者 为
-31,816,828.50 元,公司 2018 年、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分别为-140,763,004.86 元、-75,499,335.49,即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规则》第 9.4 条的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新增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公司正在积极谋求新能源电站业务开发、新能源 EPC 工程业务及新能源配件业务转型并已经取得一定的进展,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提升有待相关业务进行进
一步的验证。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
公告》(编号:2020-100),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鲁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阜新市晶步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
建筑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分包工程名称:阜新市晶步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工程地点为辽宁省阜新市,合同暂定总价金额为
153,156,260 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57.40%,目前该项目工程正
在进展中。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编号:2021-053)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常州盛有新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河南周口商水胡吉 22.8MW 分散式风电工程施工合同》及《设备采购合同》,施工合同总价金额为人民币 6186 万元,设备采购合同总价金额为
人民币 5030.23 万元,总计金额为人民币 11216.23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
计总资产的 50.8%,该项目在推进中。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1-065)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徽华电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签署了《山西灵丘县 20MW 分散式风电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及《设备采购合同》,《平泰能源枞阳麻布山 20MW 分散式风电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及《设备采购合同》施工合同总价金额为人民币 9417.4 万元,设备采购合同总价金额为人民币 15751.62 万元,
总计金额为人民币 25169.02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13.99%,
该项目预期会进一步改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正在推进的 EPC 工程项目有阜新市晶步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齐齐哈尔
讷河市光伏发电 EPC 项目、乌海市光伏基地 EPC 项目及周口商水胡吉 22.8MW 分
散式风电工程项目。公司新能源电站开发业务在稳步推进,风电配件合作业务订单也在增加,持续经营能力正在逐步改善过程中。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根据《上市规则》第 9.8 条的规定,公司因《上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
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


  2、公司为北京盛融财富投资基金担保一案法院已有判决,即担保无效,因存在过错需承担北京盛融财富投资基金案刑事追缴后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盛融财富目前尚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11,922.8250 万元未偿还,为此,公司最高偿付义务为 3,974.295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赔付本金及诉讼费等合计1,498.86 万元。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显示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7,698,270.09 元,如公司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依然为负,公司股票将会被终止上市。

  3、公司正在积极谋求新能源电站业务开发、新能源 EPC 工程业务及新能源配件业务转型,2020 年三季度以来,公司签订了新能源电站 EPC 项目合同、塔筒及风机销售业务合同,但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提升有待相关业务进行进一步的验证。

  4、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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