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Huasheng Tianlong Photoelectric Co., Ltd.
(江苏省金坛市思母路 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
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
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
为做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
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
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
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
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1-1-1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常州诺亚和冯金生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月秀、冯金生、吕行和万俊平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冯月秀、冯金生、和万俊平还特别承诺:前述承诺期满后,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监事钱建平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上述期限期满后,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
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汤国强、赵政亚、刘定妹、朱国新和熊建华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
公开发行股票后由新老股东共享。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行业波动风险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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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设备制造行业是为光伏发电产品提供生产设备的行业, 光伏发电产品的
市场需求态势直接影响光伏设备制造行业的需求状况。现阶段全球光伏发电市场
仍需政府政策扶持。一旦光伏发电主要市场的政府扶持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光伏
发电产品的市场需求将受到很大抑制, 进而影响光伏设备制造行业的发展。另外,
因光伏发电站的建设需要巨额投资, 国际金融市场的流动性变动将影响光伏发电
企业的资金需求,从而可能影响整个光伏行业的发展,公司的生产经营由此可能
受到重大影响。
2.失去技术领先优势而引发的竞争失败风险
目前公司的主要产品单晶硅生长炉具有能耗低、成品率高等技术优势,但如
果公司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 不能适应市场需求及时对产品进行升级换代或开
发出新产品,公司将可能失去技术领先优势,进而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甚至被市场
淘汰的风险。
3.产品替代或技术替代的风险
太阳能电池分为结晶硅电池和薄膜电池两大类。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适用于
结晶硅太阳能电池的生产。结晶硅太阳能电池凭借相比薄膜太阳能电池较高的光
电转换效率、较低的衰竭率而成为光伏发电市场上的主流产品,目前结晶硅太阳
能电池占全球光伏电池总产量的 85%以上。 但如果薄膜太阳能电池因技术改进而
扭转其低转换效率和自然衰竭率高的劣势, 进而在太阳能电池市场占据越来越高
的份额,则公司的太阳能电池晶体硅生长和加工设备的销售将受到一定影响。
4.高素质人力资源短缺风险
人才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公司的高速发展得益于拥有较多具有专业技
能、开拓、创新、实干型的技术人才和擅长企业经营管理、懂得现代科学技术的
高级管理人才。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尤其是公司发行上市后,公司的管理水平
需要上一个台阶, 对人才结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突出的人才需求包括经济管理、
研究开发、财务管理、国内国际市场管理等方面的专才,因此,随着公司的发展,
公司存在人才不足制约发展的可能。
5.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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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光伏行业呈现出良好发展趋势和广阔发展前景, 我国的光伏发电产品
制造能力也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公司认为未来几年光伏产业将会继续保持快速增
长,出现行业衰退的可能性较小。基于对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为抓住市场发展
有利时机,公司对主要客户采取了较为宽松的信用政策,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
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亦逐年增加。2006 年末、2007 年末、2008
年末以及 2009 年 9 月末, 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净值分别为 756.29 万元、10,514.52
万元、11,889.09 万元和 15,459.88 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3.56%、
38.13%、41.92%和 53.06%。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未出现大额坏账损失,仅发生坏账损失合计 1.13
万元,均系零星小额尾款。尽管公司已按照坏账准备政策充分计提了坏账准备,
但报告期内如果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率提高, 则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
响,对公司利润影响的分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09 年 1-9 月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应收账款余额 16,541.10 12,677.91 11,145.76 853.36
坏账准备余额 1,081.22 788.82 631.24 97.07
已计提坏账准备余额占
应收账款比例 6.54% 6.22% 5.66% 11.38%
当期利润总额 6,686.27 7,081.28 6,935.60 196.60
坏账损失额 827.06 633.90 557.29 42.67
利润总额* 5,913.28 6,486.83 6,409.87 158.79
坏账
损失
率达
5% 利润总额降低率 11.56% 8.39% 7.58% 19.23%
坏账损失额 1,654.11 1,267.79 1,114.58 85.34
利润总额* 5140.282 5,892.37 5,884.15 120.97
坏账
损失
率达
10% 利润总额降低率 23.12% 16.79% 15.16% 38.47%
*利润总额 = 当期利润总额 – 坏账损失额 +(坏账损失额 * 已计提坏账准备余额占
应收账款比例)
从上表可知,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率的提高,将会导致公司利润总额出现一定
幅度的下降。截止目前,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正常,未出现不利变化。但如果
未来光伏行业出现重大不利波动或者公司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则公司应收款项发生坏账的风险将会增加,从而使公司经营成果受到不良影
响。
6.现金流量风险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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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业务处于快速扩张阶段,应收账款和存货占用流动资金较多,导致经营
活动现金流出现波动。2006 年-2008 年及 2009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所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857.37 万元、 -710.24 万元、 -2,079.95 万元和 3,869.09
万元,除 2006 年外,其余各期均低于当期所实现的净利润。如果公司应收账款
回款率不能得到有效改善,或银行借款到期不能续贷等,公司营运资金将面临一
定压力。
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可行性论证, 并聘
请专业机构对募集资金投向的市场、技术、财务等因素进行了充分论证和预测分
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产品层次,增强公
司盈利能力,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但不排
除由于预测分析的偏差、 新产品运行中出现未能预料的技术问题以及项目实施过
程中的一些意外因素,造成投资风险的可能性。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风险因素”章节全文,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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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拟发行不少于5,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少于20,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控股股东常州诺亚
和冯金生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冯
月秀、冯金生、吕
行、万俊平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冯月秀、冯金生、和万俊平还特别承诺:前
述承诺期满后, 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监事钱建平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期限期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其他自然人股东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 】年【 】月【 】日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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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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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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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