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26 证券简称:红日药业 公告编号:2019-020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元/股,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自2018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1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及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
2018年11月15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5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
2018年12月0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已累计回购股份19,499,938股,占公司总股本0.6476%。
2019年01月0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已累计回购股份30,999,956股,占公司总股本1.0295%。
2019年02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已累计回购股份34,999,956股,占公司总股本1.1624%。
一、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况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0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0股。
截至2019年02月28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已累计回购股份34,999,956股,占公司总股本1.1624%,最高成交价3.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2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为117,128,539.50元(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实施细则》的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事实发生日(2018年11月15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成交量之和为72,331,386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前五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8,082,846股。实施回购期间每五个交易日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最大值为16,499,869股(2018年11月29日-2018年12月05日)。
公司将根据后续回购情况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一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