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5 证券简称:华星创业 公告编号:2020-044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上海鑫众82%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转让上海鑫众部分股权的情况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披露《关于签署转让上海鑫众 82%股权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公司与上海茂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茂静”)于 2019 年12 月 29 日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茂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上海鑫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 13,940 万元的价格向上海茂静转让持有的上海鑫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鑫众”)82%股权,转让后上海茂静
合计持有上海鑫众 82%股权。2020 年 3 月 23 日,公司与上海茂静就本次交易涉及
的上海鑫众分红款的支付、股权交割以及剩余 18%股权的处理进行变更签署《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茂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上海鑫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的约定,本次的股权交割及支付方式为:
(1)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上海茂静应向公司支付 1,500 万元
的意向金,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1,500 万元意向金自动转为首笔股权转让款。
(2)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 30 日内(不得迟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上海茂静
应向公司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 5,609.4 万元。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且在 2020 年 5 月 31 日前,上海鑫众应向公司支付分红款
13,138,064.87 元,2020 年 7 月 31 日前上海鑫众应向公司支付分红款
13,138,064.87 元。
(3)2020 年 6 月 30 日前,上海茂静应向公司支付第三笔股权转让款计人民
币 500 万元。
(4)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上海茂静应向公司支付第四笔股权转让款计人民
币 3,000 万元。
(5)2021 年 6 月 30 日前,上海茂静应向公司支付第五笔股权转让款计人民
币 1,000 万元。
(6)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上海茂静应向公司支付第六笔股权转让款计人民
币 2,330.6 万元。
二、具体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经收到上海鑫众支付的第二笔分红款 13,138,064.87元,公司累计收到上海鑫众支付的分红款 26,276,129.74 元,上海鑫众已经按照本次交易协议的约定支付全部分红款。
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