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5 证券简称:华星创业 公告编号:2024-002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兆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兆享”或“转让方”)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李剑(以下简称“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40,7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0%。若本次交易最终完成,杭州兆享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5.82%,李剑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9.60%。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截 止公告日,杭州兆享本次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40,700,000 股中27,615,990 股存在质押情况,若上述股份未能按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解除质押,本次交易是否能够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4、若交易各方未按照合同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本次交易最终是否能够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5、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转让手续。
由于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兆享的通知,获悉杭州兆享于 2024 年 2 月 1 日
与李剑签署了《杭州兆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李剑关于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杭州兆享拟通过
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 40,7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 8.00%)转让给李剑。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股东持股情况变化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前持有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杭州兆享 121,194,010 23.82% 80,494,010 15.82%
李剑 8,141,130 1.60% 48,841,130 9.60%
二、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1、名称:杭州兆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1MA2HAA729L
3、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朱东成
5、成立日期:2019 年 12 月 2 日
6、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聚才路 500 号 B410 室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 集成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电子产品销售;服装辅料销售;电 气设备销售;物业管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
8、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朱东成 9950.00 99.5%
朱东芝 50.00 0.5%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通讯地址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李剑 男 中国 四川省成都市 否
武侯区
转让方与受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杭州兆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受让方:李剑
1、本次股份转让的数量以及交易价格
(1)转让方拟转让的标的股份总数为 40,700,000 股。
(2)本次股份转让以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依据,转让价格下限范围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一致同意每股 5.87 元,双方确认本次交易税前交易总价为人民币 238,909,000 元。
2、付款安排
(1)第一期转让价款:深交所合规性确认后 30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 71,672,700 元的转让价款。
(2)第二期转让价款:本标的股份交割完成后 12 个月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 167,236,300 元的转让价款。
3、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除因法律、法规或政策限制,或因证券交易监管机构等监管机构未能批准或核准,或因任何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监管机构的禁止、限制、处罚以及转让方不能控制的其他原因外,转让方未按时完成标的股份交割的,每逾期一日,转让方应按照已收到的股份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0.5‰)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受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转让方在接到受让方发出的解除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一次性全额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并按照股份转让价款的 10%支付违约金。
(2)本协议生效后,除因法律、法规或政策限制,或因证券交易监管机构等监管机构未能批准或核准,或因任何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监管机构的禁止、
限制、处罚以及受让方不能控制的其他原因外,受让方未按时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应付未付股份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0.5‰)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转让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受让方按照股份转让价款的 10%支付违约金。
4、协议生效
本协议双方签署之日起开始生效。
四、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能否通过前述合规性审核存在不确定性。
五、本次转让的股份取得情况
以下为杭州兆享全部所持股份的取得情况:
杭州兆享通过大宗交易以及司法拍卖累计取得公司 46,074,010 股股份,占
序 名称 取得方式 股份数量 比例 取得时间 承诺情况
号 (股)
1 杭州兆享 大宗交易 8,570,610 1.68% 2020/9/27 详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收购
2 杭州兆享 大宗交易 7,503,400 1.47% 2021/1/21 完成后 18 个月
内不转让。履
行完毕。
3 杭州兆享 司法拍卖 30,000,000 5.90% 2021/12/9 —
小计 46,074,010 9.06%
自发行结束之
4 杭州兆享 公司向特定 75,120,000 14.76% 2022/7/26 日起 36 个月
对象发行 内不得转让。
履行中。
合计 121,194,010 23.82%
公司总股本的持股比例为 9.06%。杭州兆享本次拟转让其持有的 40,7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持股比例为 8%)取得方式为大宗交易以及司法拍卖。
六、杭州兆享承诺的履行情况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 诺 时 承 诺 期 履 行 情
间 限 况
1、本人/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
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从事
任何与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营
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自本
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
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自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
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权益)从事任何与上
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3、如若本人/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
获得任何可能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
的业务或业务机会,本人/本公司将采取一切措施
促使该业务或业务机会转移给上市公司。4、本人
关于同业 /本公司保证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能够实
权益变动 竞争、关 际控制上市公司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 2020 年 承诺及
报告书中 杭州兆享 联交易、 撤销。5、本人/本公司及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 09 月 28 法规要 正常履
所作承诺 资金占用 少和规范与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日 求的期 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