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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25 深市 华星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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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星创业:关于转让互联港湾51%股权的进展补充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26


证券代码:300025          证券简称:华星创业      公告编号:2018-053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互联港湾51%股权的进展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与衢州复朴长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衢州复朴”)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衢州复朴长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志远、北京亚信众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关于北京互联港湾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2018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签署<关于北京互联港湾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至此,协议生效的全部条件达成,协议于2018年6月28日生效。

    依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45个工作日内(即在2018年8月30日前),衢州复朴应向公司支付第一笔17,000万元股权转让款。截至2018年8月31日,公司未收到衢州复朴该笔付款。经初步沟通,衢州复朴拟引进新投资方,需要对互联港湾进行进一步尽职调查,双方正在协商沟通中。

    依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衢州复朴未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即2018年9月20日前)支付该笔17,000万元股权转让款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股权转让协议。

    二、具体进展

    公司向衢州复朴发出催款函,要求衢州复朴履行协议支付股权转让款。2018年9月21日,公司收到衢州复朴回复称拟友好协商解除协议。公司将就此事与衢州复朴进行磋商。同时,公司着手寻找其他意向买家。


    依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承诺在衢州复朴履行完毕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前提下,公司不可撤销地放弃依据原《股权转让协议》第五条向任志远及深圳前海主张相关的业绩承诺补偿权利;公司与任志远据此同意将原《股权转让协议》第5.5条约定的业绩补偿款的支付期限延至2018年12月15日。根据目前的进展,衢州复朴未履行协议内容,双方拟协商解除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后续进展,根据《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任志远、深圳前海华星亚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关于北京互联港湾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书》,2017年度业绩对赌,任志远应承担14,834.38万元的业绩补偿,深圳前海应承担1,716.92万元的业绩补偿。公司已支付深圳前海、任志远股权转让款28,509.45万元,尚余股权转让款11,270.55万元未支付(应付深圳前海10,707.02万元,应付任志远563.53万元)。公司会根据后续进展情况积极追讨业绩补偿款,如拒不履行赔偿责任,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违约责任。

    三、对上市公司可能产生影响

    公司向衢州复朴出售互联港湾股权事项预计无法推进。若交易无法顺利进行,互联港湾接下来经营利润(或亏损)将对归属于上市公司利润和商誉减值准备计提产生影响。

    截至2018年9月25日,公司向互联港湾提供不超过2.02亿元的担保额度,提供1.28亿元的借款。依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衢州复朴承诺促使互联港湾于2018年12月15日前清偿债务,衢州复朴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公司持有的互联港湾51%股权转让已完成交割的前提下,衢州复朴承诺在2018年12月15日前替代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互联港湾相关债务的保证人。若本次交易无法完成,公司借款偿还及担保责任解除就无法按约定归还、解除。鉴于目前互联港湾经营情况不佳,互联港湾的资金流紧张,公司提供给互联港湾的借款存在无法按期偿还的风险;如互联港湾无法按期归还银行等融资机构还款,则公司存在履行担保责任为其还款的可能性。

    公司为互联港湾提供不超过2.02亿元的担保及2017年2月公司与互联港湾签订向互联港湾提供借款1亿元,任志远以其持有的互联港湾44%股权及其派生权益为上述事项提供反担保。如互联港湾违约造成公司损失,公司将要求任志远履行反担保责任。


    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