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4 证券简称:机器人 公告编号:2015-052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公司持有的欣泰电气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之前,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欣泰电气”)6,000,000股,占欣泰电气总股本3.50%,自2015年3月10日起全部解禁为无限售流通股。
2、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大宗交易出售其持有的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6,000,000股(股票代码:300372,股票简称:欣泰电气),并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3、公司出售欣泰电气股票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票简称 出售方式 出售时间 出售均价 出售股数 占欣泰电气
(元) (股) 中股本的比
例(%)
欣泰电气 大宗交易 2015.12.25 17.09 6,000,000 3.50
合计 2015.12.25 17.09 6,000,000 3.50
4、本次拟出售资产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对上述可供出售资产进行处置,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交易金额扣除成本、印花税、手续费及企业所得税后的投资收益初步计算约为人民币5595.18万元(结算数据可能略有误差),最终投资收益的金额及相关财务数据以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信息为准。
2、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