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023 深市 宝德退


首页 公告 *ST宝德: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ST宝德: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25

*ST宝德: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23                证券简称:*ST宝德          公告编号:2022-014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3.4 条:“上市公司因出现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
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及营业收入专项扣除报告显示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净利润孰低者为-1,300.74 万元,专项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2,564.35 万元。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 条第(一)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

    二、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条规定:“上市公司因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
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满足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
示;

    (六)因不满足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公司因第 10.3.1 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
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预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00万元至9,400万元(未经审计),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0万元至450万元(未经审计),预计营业收入为6,000万元至8,000万元(未经审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9)。

    2、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66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中涉及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公司已于2022年2月11日对《关注函》进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66号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3、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6条“上市公司因出现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未出现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的,
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审核同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出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条及其他相关条款规定所列情形的六个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4 条,上市公司因出现第 10.3.1 条第一款第
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将严格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执行,具体情况须经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后确定。

    5、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