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9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峰科技”或“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为支持公司贷款周转,解决公司目前流动性依然紧张的需要,
公司与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特驱”)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签订的《借款协议》的约定,公司向四川特驱借款最高额人民币 5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借款之日起一年,在借款最高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90 个自然
日内(含 90 日)归还借款的,按年化利率 8%计收利息,超过 90 日的,按年化
利率 12%计收利息。本次向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借款的相关事项已于 2021年6月1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永商镇车灌村四组 1 栋 1-3 层
法定代表人:陶秀珍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32MA6C78A37J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11 月 30 日
经营期限:2017 年 11 月 30 日至无固定期限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成都五月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四川特驱 50.50%的股权、
四川特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四川特驱 49.50%的股权。四川特驱的控股股东为成都五月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汪辉武。
(二)主营业务情况、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四川特驱是一家主要从事教育培训服务、教育品牌推广、教育及教育衍生产品开发等的综合性服务机构,面向高校内部以及社会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教育投资、教育咨询服务。四川特驱教育培训板块涵盖四川、贵州、重庆等地。
最近一年,四川特驱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12-31
资产总额 140,805.20
负债总额 92,517.27
归母所有者权益 48,283.65
项目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14,864.73
利润总额 -465.63
归母净利润 -488.05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四川特驱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向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事宜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协议主要内容
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与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协议》
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借款协议
甲方:四川特驱
乙方:吉峰科技
一)借款方式及金额
借款金额具体以甲方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号的金额为准,多次借款余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为自甲方向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每笔借款之日起一年。
2、借款期限到期,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三)借款利息
自每笔借款实际出借之日起 90 日内(含 90 日)乙方归还借款的,则该笔借
款按年化利率 8%计收利息,超过 90 日的,按年化利率 12%计收利息。
90 日内借款利息的计算公式为:(乙方该笔借款未清偿的借款金额)×8%
×(自应计利息之日起至乙方未清偿的借款金额的实际天数/360)。
90 日后借款利息的计算公式为:(乙方该笔借款 90 日内未清偿的借款金额)
×12%×(自借款第 91 日起至乙方未清偿的借款金额的实际天数/360)。
四)借款归还
1、乙方应当在每笔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归还全部借款本金。
2、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乙方应当立即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乙方未按甲方通知的期限支付利息的;
(2)甲方发现乙方发生对其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主动或被迫停业、对外担保或对外负债额累积金额达到或超过乙方开办资金本金金额的,或者乙方帐号或资产被有关司法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执行等情形的);
(3)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为借款提供担保;
(4)甲方发现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资料或信息存有任何虚假或不实情形的。
五)借款担保
1、为资金安排,借款期间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借款担保,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提供甲方认可的担保,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
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拍卖费、差旅费、评估费、诉讼费、执行费)等。
2、担保期间:如乙方提供担保,则担保期间自上述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等。
2、乙方应严格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归还甲方每笔借款本金及利息。逾期归还的,乙方除应当继续承担本协议约定的借款利息之外,就逾期还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除应当继续承担本协议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外,还应按照本次借款本金总额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目前公司流动性紧张仍未得到缓解,公司本次向四川特驱借款,是公司贷款周转,解决公司目前流动性依然紧张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向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本次向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借款的相关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向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借款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