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1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公告编号:2018-048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等风险,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8年5月21日,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大禹
节水”)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以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人民币10元/股,具体回购方案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方式
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二级市场购买、大宗交易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激励(包括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或减少注册资本。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每股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实际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五、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的条件进行测算,预计回购
股份约为5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约为0.63%。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如果在此期
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或回购股份超过500万股,则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①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
易日内;②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③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0元/股进行测算,
预计股份回购数量不超过500万股,则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预测情况如
下: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143,879,151 18.04% 148,879,151 18.67%
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653,481,536 81.96% 648,481,536 81.33%
三、股份总数 797,360,687 100.00% 797,360,687 100.00%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1、本次回购对公司经营、财务的影响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95,285.1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为139,021.83万元;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442.37万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43.71万元。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
司总资产为330,093.1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3,992.55万元;
2018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912.9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4,606.39万元。
假设本次回购资金上限5,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18年3月31日的财
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约为1.51%,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资产的比例约为3.47%,占比相对较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股东大会通过
本次回购股份议案后的12个月内择机实施。因此,鉴于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
司员工激励或减少注册资本,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的实际情况,公司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财务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回购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次回购计划体现了公司对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价值的回归和提升,将起到合理反映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公众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形象的作用,并为公司进一步完善长期激励机制、促进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增长和未来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3、关于本次回购是否影响上市公司地位的分析
按照回购数量500万股测算,回购后公司第一大股东仍然为王浩宇先生、仇
玲女士,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1、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王冲先生于2018年1月17日通过二级市场以
集中竞价方式增持2,309,357股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披露的
《关于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18-004)。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占义先生于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5月2日累
计买入3.80万股、累计卖出6.29万股。高占义先生上述买卖公司股票之时,尚
未被公司董事会聘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尉高洋先生于2018年2月22日至2018年4月18日
期间累计买入148.26万股、累计卖出148.26万股;于2018年4月19日至2018
年5月7日期间累计买入31.39万股、累计卖出31.39万股。尉高洋先生上述买
卖公司股票之时,尚未被公司董事会聘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股份变动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十、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等风险,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及时完成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加快推动回购股份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且上述事项后续若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进展性公告。
十二、备查文件
1、《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2、《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