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1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公告编号:2023-020
债券代码:123063 债券简称:大禹转债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34 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2.13%,约
占公司目前股本总的 0.04%,回购价格 2.41 元/股,涉及激励对象人数为 5 人。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62,300,033 股减少至 861,960,033
股。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02月0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4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四)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
票(定增部分)完成登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定增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 年 6月 16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完成登
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回购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五)2022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6.5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已经 2022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 52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318.9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七)2022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85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股份 306.125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八)2023 年 02 月 0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 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4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已经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二、 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约而离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4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2.13%,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862,300,033股的0.04%。
(二)回购价格
因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且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05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53元/股,调整为2.41元/股。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41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
金,回购资金总额为 81.94 万元。
三、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完成情况
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862,300,033 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40,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 861,960,033 股。
公司已向上述原激励对象支付了 819,400 元回购价款,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G10151 号《验资报
告》。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
340,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 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增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1、无限售条件股份 700,990,680 81.29% 700,990,680 81.33%
2、有限售条件股份 161,309,353 18.71% -340,000 160,969,353 18.67%
其中:高管锁定股 148,936,603 17.27% 148,936,603 17.28%
股权激励限售股 12,372,750 1.43% -340,000 12,032,750 1.40%
3、股份总数 862,300,033 100.00% -340,000 861,960,033 100.00%
注: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4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