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二零一五年七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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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系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硅宝科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将委托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资管”)管理,并全额认购由华泰资管设立的华泰硅宝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华泰硅宝1号”),华泰硅宝1号主要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取得并持有硅宝科技股票。
3、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业务骨干等员工,预计总人数不超过50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上限为1000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资金来源为员工的自有资金、合法薪酬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5、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上限为10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1000万份。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7、华泰硅宝1号的资金规模上限为1000万元,根据硅宝科技(代码300019)以不低于董事会作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计算,发行价格为8.13元/股,华泰硅宝1号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约为123.01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0.38%。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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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9、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0、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11、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于召开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之前披露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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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2
释义......7
第一章总则......8
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9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9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9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9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分配原则、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9
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10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10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10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10
第四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和禁止性行为......11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11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限......11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禁止性行为......11
第五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2
一、持有人会议......12
二、管理委员会......12
三、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12
四、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13
五、资产管理机构......13
第六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14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14
二、持有人权益的处置......14
第七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15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15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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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6
第九章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17
一、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17
二、资产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17
三、管理费用计提及支付......17
第十章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19
第十一章其他重要事项......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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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本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硅宝科技股份、硅宝科技、本 指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司
硅宝科技股票、公司股票、标 指 硅宝科技普通股股票,即硅宝科技A股
的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本员 指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工持股计划、持股计划 股计划
草案、本草案、本员工持股计 指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划草案 股计划(草案)
持有人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华泰资管 指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硅宝1号、本定向计划、 指 华泰硅宝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定向计划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规范运作指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指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 指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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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指导意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二)自愿参与原则
(三)风险自担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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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任职,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领取报酬。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任职的员工。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层管理人员、公司业务骨干等员工,总人数不超过50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资金及股票来源、期限及规模、管理模式等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等发表明确意见。
因目前员工持股计划的最终名单尚未确定,公司将尽快确定人员名单,并提交监事会和律师审核。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分配原则、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上限为10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1000万份。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