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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中元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18        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 9 时以现场会议和通讯
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董事会办公室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人。王永业先生、傅多女士、薛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志兵先生、副总裁熊金梅女士、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董志刚先生、财务总监黄伟兵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兼总裁邓志刚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此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此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和时间

    此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此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
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4、发行数量

    此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9,600 万股,不超过本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 20%。其中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合计不得超过 4,800 万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若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公司股份的,则其在本次发行后合计持股不得超过 4,800 万股,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此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发行期
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即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限售期

    此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
得上市交易。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须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此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50,000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基于电力物联网的输变电智能监测和            42,720.00          31,000.00
        运维系统

  2    基于微服务架构的智慧医共体云平台            26,210.00          19,000.00
        建设及服务

                      合计                        68,930.00          50,000.00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等方式继续进行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如有不足,由公司自筹解决。

    8、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此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分享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9、上市地点

    此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10、决议有效期

    此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三、 《关于审议<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此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四、《关于审议<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此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五、《关于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此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相应的拟采取的填补措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创业板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此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相应的填补措施。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创业板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八、《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此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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