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30 令)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 号),编制了本公司于 2009 年 10 月及
2015 年 9 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使用
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200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11 号文核准,本公司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35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 32.18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 526,143,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29,307,15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96,835,850.00 元。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等发行费用7,657,779.9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89,178,070.07 元。该事项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于 2009 年 10 月 19 日出具中瑞岳华专审
字[2009]第 2504 号《审核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原《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元华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甲方)分别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省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政院路支行(乙方)以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先后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本公司(或子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的,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 30,417.81 11,163.5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山支行 6,060.00 已注销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6,875.00 已注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省直支行 5,565.00 已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政院路支行 0.00 已注销
合计 48,917.81 11,163.53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摘要 金额
一、2009 年 10 月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52,614.30
减:支付发行费用 3,696.49
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8,917.81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6,107.63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439.66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25,156.25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8,266.00
三、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11,163.53
(二)2015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2015 年 4 月 23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15 年 4 月,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元华电电力设备公司与
徐福轩、傅多等 30 个江苏世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轩科技”)股东签订了《购买资产协议》,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拥有的标的资产,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总价为 69,000.00万元。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对价。其中,以现金方式支付 159,997,804.80 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530,002,195.20 元,合计发行 45,415,76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1.67 元。
2015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15 年 9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核发了证监许可
[2015]2108 号《关于核准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徐福轩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本次交易。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份由 195,000,000 股变更为 240,415,768 股。
2015 年 10 月 12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注册资本时候资本进行了审验,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01570007 号《验资报告》。
2015 年 9 月 29 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世轩科技 100%
股权已经过户至本公司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2015 年 12 月 11 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的 45,415,768 股
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本次发行系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募集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及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200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8,917.81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3,861.9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3,861.91,其中: 2017 年度:0;2018 年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度:0;2019 年度: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序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金额与用状态日期/或截止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日项目完工程度
金额的差额
智能化电力动态数据记录装 智能化电力动态数据记录装 2012 年 10 月 30
1 置项目 置项目 6,875.00 6,875.00 5,537.49 6,875.00 6,875.00 5,537.49 1,337.51日
2 基于北斗/GPS 的时间同步系基于北斗/GPS 的时间同步系 6,060.00 6,060.00 3,234.70 6,060.00 6,060.00 3,234.70 2,825.302012 年 10 月 30
统及时间同步检测设备项目 统及时间同步检测设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