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018 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5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
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24,74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1077%)的公司股东张小波先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385%)。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总工程师张小波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张小波(公司总工程师)。
2、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张小波 24,744,800 5.107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票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及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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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拟减持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股)(不超过) 拟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张小波 6,000,000 1.2385%
注: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张小波先生与之前发布减持计划的刘屹女士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张小波先生与之前发布减持计划的刘屹女士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4、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5、拟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6、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张小波先生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一致。
三、风险提示
1、张小波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张小波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3、张小波先生、邓志刚先生、王永业先生、刘屹女士、卢春明先生、陈西平先生、尹健先生、尹力光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陈志兵先生作为刘屹女士配偶,自动计入一致行动人。上述9人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7,633,74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474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如本次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将低于30%,但不会导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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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张小波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