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延长事宜已经出席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中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在表决时已履行了回避义务,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存
续期内,在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或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持有人名下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延长期届满前仍未满足上述情形,可在届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及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黄斯颖、陆家星、冯锦锋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