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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防务: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天海防务: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天海防务    公告编号:2021-047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海防务”)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资金收益,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委托理财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在银行、信托、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选择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收益相对固定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

    (三)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有效,且该期间最高
余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委托理财决策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意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天海防务    公告编号:2021-047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基金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六)与受托方之间的关系

    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委托理财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将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有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在选择具体理财产品时,充分平衡风险与收益,合理搭配投资品种和期限,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会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持续跟踪相关委托理财的执行进展和安全状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天海防务    公告编号:2021-047

    四、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会议审议,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资金收益,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委托理财相关议案审议通过前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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