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43 证券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6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在上述授权额度内的资金仅限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等其他对外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本次投资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本次对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效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华亚智能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华亚智能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亚智能对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