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9 号)批复,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1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1,108,8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7,272,702.90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3,836,097.1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1]230Z002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2021 年 2 月 5 日收到募集资金后,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会同华林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安徽天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市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 35,762.90 万元(含公司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3,148.91 万元),支付发行费用 5,716.67 万元(含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47.47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银行利息
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34.79 万元。2021 年 10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666.1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金额
2021 年 2月 5日募集资金总额 481,108,800.00
减:发行费用 57,272,702.90
2021 年 2月 5日募集资金净额 423,836,097.10
加: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347,947.59
应付未付的发行费用(注 1) 105,959.00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31,489,127.07
募投项目使用金额(募投资金到账后) 226,139,890.16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
截至 2021 年10 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6,660,986.46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 16,660,986.46
现金管理金额 —
注 1:2021 年 5 月,公司以自有资金账户代为支付发行费用-印花税 105,959.00 元,并于 2021
年 11 月从募集资金专户将 105,959.00 元归还至自有资金账户。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募集资金余额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 496030100100128643 活期存款 8,766,740.95
支行
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2704031 活期存款 7,396,757.59
合肥包河支行
3 安徽天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20010140050166600000028 活期存款 445,271.42
有限公司杨村支行
4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018801450008609 活期存款 48,088.70
有限公司天长支行
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35001040040575 活期存款 2,551.16
天长市支行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29210078801400001846 活期存款 1,576.64
公司滁州分行
合计 — — 16,660,986.46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
件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
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实际投入募集 差异金额 差异原因
投资总额 资金总额
年产 7万吨新型轨 主要系项目处
道交通及光伏新能 37,383.60 31,617.83 5,765.77(注1) 于建设期,募
源铝型材项目 集资金尚未使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 3,000.00 2,195.07 804.93 用完毕
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 2,000.00 1,950.00 50.00 不适用
合计 42,383.60 35,762.90(注 2) 6,620.70
注 1:年产 7 万吨新型轨道交通及光伏新能源铝型材项目涉及的固定资产投资已基本实施完毕
,该项目尚未结项,投资差异金额主要为尚未使用的项目铺底流动资金。
注 2:由上表,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前次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金额为
35,762.90 万元,同时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发挥募集资金的最优效果,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
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
,公司先期采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但尚未置换的金额为 638.88 万元,考虑银行票据支付情况后,公司募投项目合计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5,981.82万元。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2,963,844.92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前期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完成上述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1]230Z0311 号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子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
用资金。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子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划转 76,194,774.01
元至公司子公司一般账户,等额置换子公司先期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的资金。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21 年 2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由于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快,资金支出量大,公司未实际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1 年 5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