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樊晓宏、程锦、赵婷婷、赵明健及常伟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唐开健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5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增加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增加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唐开健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更换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樊祥勇、刘汉薰为公司副总经理,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有关事项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现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公司拟定于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