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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38 深市 鑫铂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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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铂股份: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4

鑫铂股份: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24日、2021年3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 年度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公司拟为全资孙公司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科技”)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最高额保证,上述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就全资孙公司鑫铂科技合计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事项,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工商登记信息

 名称              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181MA2UEXK44K


 注册资本          5,8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45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唐开健

 住所              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铝合金棒、铝型材、轨道交通车辆零部件、汽车零部件、
 经营范围          太阳能光伏组件、模具研发、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9 年 12 月 27 日

 主营业务          铝型材加工

 股东构成          苏州鑫铂铝业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股 100%

  2、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鑫铂科技的总资产为17,577.12万元,净资产为1,343.15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06.85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鑫铂科技的总资产为52,557.32万元,净资产为1,730.56万元,2021年1-6月实现净利润277.41万元。(2020年度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鑫铂科技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抵押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4、保证范围及借款期限: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方式: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鑫铂科技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苏州鑫铂铝业科
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公司为鑫铂科技提供担保,有利于拓宽其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鑫铂科技的生产经营需要。截至2021
年6月30日鑫铂科技资产负债率为96.71%,剔除关联方资金往来后的资产负债率为31.76%,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6,07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3.42%,以上担保全部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或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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