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661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9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661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6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13%;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061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9.87%,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08 元/股。
鑫铂股份于 2021 年 2 月 1 日(T 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
价初始发行“鑫铂股份”股票 1,061 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弃购股份处理等
方面的相关规定,并于 2021 年 2 月 3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2 月 3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
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6,727,387 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117,634,137,000 股,配号总数为 235,268,274 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 000235268274。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11,087.10 倍,超过 15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266.1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2,394.9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90% 。 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有效申购倍数为 4,911.86 倍,中签率为0.0203588861%。
三、网上摇号抽签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定于 2021 年 2 月 2 日(T+1 日)上午在深
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 号深业中心 308 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 2021 年 2 月
3 日(T+2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