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一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唐开健 李杰 陈未荣 樊祥勇 冯飞
李正培 常伟 赵婷婷 赵明健
全体监事签名:
李静 唐金勇 韦金柱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陈未荣 樊祥勇 冯飞 李正培 刘汉薰
苏周 华东 曹宏山 张海涛 李长江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目 录 ...... 2
释 义 ......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
一、公司基本情况...... 4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三、本次发行概况...... 6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过程...... 8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名称...... 19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21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21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2第三节 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4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25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26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2
释 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鑫铂股份/公司/发行人 指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指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
国元证券/保荐人/保荐人
(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 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川财证券、联席主承销商 指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发行人律师 指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审计及验资机构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定价基准日 指 2023 年 12 月 19 日,发行期首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普通股、A 股 指 境内上市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nhui Xinbo Aluminum Co., Ltd.
成立日期 2013年08月29日
法定代表人 唐开健
注册地址 安徽省天长市杨村镇杨村工业区
办公地址 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与s312交汇处,安徽
鑫铂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1年02月10日
股票代码 003038
证券简称 鑫铂股份
董事会秘书 张海涛
联系电话 0550-7867688
传真号码 0550-7867689
邮箱 xbzqb@xinbogf.com
邮政编码 239399
铝棒材及铝型材、铝制品、轨道交通车辆铝部件、汽车铝部件、新能源
营业范围 光伏部件、模具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
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3年1月4日,鑫铂股份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2023年1月30日,鑫铂股份依法定程序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3、2023年2月20日,鑫铂股份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
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涉及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4、2023年3月8日,鑫铂股份依法定程序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5、2023年12月08日,鑫铂股份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公司于2023年06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3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联席主承销商已于2023年12月22日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出了《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要求全体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向指定账户足额缴纳认购款。
2023年12月28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29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3年12月26日下午3:00止,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元证券为本次发行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的认购款项共计人民币879,999,982.08元。
2023年12月28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29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3年12月27日止,鑫铂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1,518,624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79,999,982.08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0,742,440.69 元,鑫铂股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9,257,541.39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31,518,624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837,738,917.39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6名投资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人股东大会
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也符合向深交所报备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根据发行对象
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31,518,624股,全部采取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
限32,329,169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配售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配售股数-股 配售金额-元
1 共青城豫章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32,664 39,999,978.88
2 安徽十月旺天兴滁低碳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48,997 59,999,996.24
3 安徽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公司) 895,415 24,999,986.80
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68,481 40,999,989.52
5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223,495 89,999,980.40
6 单小飞 5,372,492 149,999,976.64
7 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74,498 29,999,984.16
8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31,232 25,999,997.44
9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 895,415 24,999,986.80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 895,415 24,999,986.80
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11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 895,415 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