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1-007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和管桩”)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20,812,281.16 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1,972,900.00 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28,839,381.16 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4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8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6.3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3,840,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 43,432,44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90,407,560.00
元,已由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账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74,159,650.53 元后公司本次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9,680,349.47 元。2021 年 2 月 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ZC10012 号”《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2021 年 2 月24 日,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法人主体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
书》”),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 5 个项目, 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 项目备案情况 实施
号 资金投资额 主体
江门
江门预应力高强度混 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 三和
1 凝土管桩生产基地建 41,695.53 36,444.03 局备案项目代码: 管桩
设项目 2019-440705-30-03-061741 有限
公司
鄂州市华容区发展改革和 湖北
湖北三和预应力高强 经济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 三和
2 度管桩生产线技改建 5,035.02 0.00 码: 管桩
设项目 2019-420703-41-03-043344 有限
公司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5,284.92 0.00 项目代码: 公司
2019-442000-30-03-070832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0.00 - 公司
5 偿还银行贷款 50,000.00 0.00 - 公司
合计 112,015.47 36,444.03 - -
注 1:上表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36,444.03 万元是原测算数,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35,968.03 万元(下同)。
注 2:江门鸿达造船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1日变更名称为江门三和管桩有限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各项目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 款支付上述部分项目投资,募集资金到位后用于项目剩余投资及置换已支付款项。 募集资金投资于上述项目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 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032 号”《广东 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
告》。截至 2021 年 2 月 23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9,197.2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 自筹资金已 拟置换金额
金投资额 投入金额
号
江门预应力高强度
1 混凝土管桩生产基 41,695.53 36,444.03 9,197.29 9,197.29
地建设项目
湖北三和预应力高
2 强度管桩生产线技 5,035.02 0.00 - -
改建设项目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5,284.92 0.00 - -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0.00 - -
5 偿还银行贷款 50,000.00 0.00 - -
合计 112,015.47 36,444.03 9,197.29 9,197.29
三、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ZC10012 号”《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74,159,650.53 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不含税金额)40,974,000.00 元及其增值 税额 2,458,440.00 元后,剩余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30,727,210.53 元已存入公
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截至 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
用的金额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号 费用类别 预先支付资金 置换资金
1 保荐费 1,500,000.00 1,500,000.00
2 审计、验资费 22,915,849.06 22,915,849.06
3 律师费用 3,274,496.41 3,274,496.41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7,572.82 47,572.82
5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1,101,462.87 1,101,462.87
合计 28,839,381.16 28,839,381.16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各项目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支付上述部分项目投资,募集资金到位后用于项目剩余投资及置换已支付款项。募集资金投资于上述项目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本次事项的审核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20,812,281.16 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91,972,900.00 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28,839,381.16 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