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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正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吉大正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3-076
            长 春吉大正元信息技 术股 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投资种类:中短期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相关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 年。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该投资金额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3、风险提示:委托理财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因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的变化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大正元”)
于 2023 年 8月 29 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中短期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相关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 年,该投资金额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择机购买中短期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相关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 年。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均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实施方式和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议案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合同文件,并负责安排办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具体事宜。

    (七)关联关系

  公司确保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以及因发行主体原因导致本金受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
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

    2、公司财务负责人安排指定人员实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可能产生的收益和损失,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汇报。同时指派专人管理相关账户。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运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在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 3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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