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2-041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2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现金管理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年 3 月 1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10)。
2022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以及增加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吉大正元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安公司”)增加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信安公司已按照募集资金相关管理规定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以及增加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2022-020)、《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2-036)。
近日,公司前期已披露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变更,信安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了单位协定存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变更前期已披露的现金管理事项
2022 年 5 月 23 日和 6 月 30 日,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开
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吉林银行”)分别办理了 7 天通知存款和单位协定存款,
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办
理了 7 天通知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22-034、2022-037)。
近期,前述三项产品情况发生变更,具体如下:
1、吉林银行 7 天通知存款
近期吉林银行对该 7 天通知存款利率上调,调整后的年利率为 2.10%。
此外,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从吉林银行 7 天通知存款账户赎回募集资金
15,000,000 元,起息日为 2022 年 5 月 23 日,结息日为 2022 年 8 月 11 日,合计
利息金额 70,000 元。目前该产品余额为 185,000,000 元。
2、吉林银行单位协定存款
2022 年 8 月 10 日,公司与吉林银行签署了《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补充
协议》,对原协议中的利率条款进行调整,调整后内容为:协定存款账户中最低留存额(含)以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最低留存额的存款,
自原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2 年 7 月 27 日(含当日),按结息日协定存款年利率
1.61%计息;自 2022 年 7 月 28 日起(含当日)至原协议终止之日,按结息日协
定存款年利率 1.90%计息。
3、光大银行 7 天通知存款
2022 年 8 月 12 日,公司从光大银行 7 天通知存款账户赎回募集资金
15,500,000 元,起息日为 2022 年 5 月 24 日,结息日为 2022 年 8 月 12 日,合计
利息金额 64,286.25 元。目前该产品余额为 34,500,000 元。
除上述事项外,三项产品其余内容未发生变更。
(二)信安公司办理吉林银行单位协定存款
1、签约银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
2、最低留存额:人民币 50 万元;
3、协定存款利率:1.90%【对最低留存额(含)以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4、有效期:一年,自 2022 年 8 月 10 日至 2023 年 8 月 9 日。除非一方于有
效期限届满日前书面通知对方不再续展,有效期自届满日起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次数不限。(如合同有效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使用期限到期且未获得新的授权,公司将与对方协商及时提前终止合同)。
公司、信安公司与吉林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以及因发行主体原因导致本金受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
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并将加强对相关产品标的分
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三、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闲置
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
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相关产品仍处于有效
期的情况列表如下:
签约银行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
型 (万元) 收益率
7 天到期自
吉林银行股份有 7 天通知存 定期通 动续存,
限公司长春高新 款 知存款 18,500.00 2022.5.23 具体以公 2.10%
开发区支行 司赎回日
期为准
7 天到期自
中国光大银行长 7 天通知存 定期通 动续存,
春分行 款 知存款 3,450.00 2022.5.24 具体以公 1.89%
司赎回日
期为准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 预期年化收益率
起止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 单位协定存
份有限公司长春 款 协定存款 2022.6.30-2023.6.29 1.61%
分行
吉林银行股份有 单位协定存
限公司长春高新 款 协定存款 2022.6.30-2023.3.15 1.90%
开发区支行
除前述现金管理产品外,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其
他产品均已到期或赎回,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赎回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用于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额度范围。
五、备查文件
1、吉林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及补充协议、7 天通知开户证实书及利息清单;
2、光大银行 7 天通知开户证实书及本息入账通知。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