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2-009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投资种类:中短期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相关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 年。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该投资金额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3、风险提示:委托理财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因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的变化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大正元”)于2022年3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在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收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中短期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相关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 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择机购买中短期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相关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 年。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均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实施方式和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议案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合同文件,并负责安排办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具体事宜。
(七)关联关系
公司确保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以及因发行主体原因导致本金受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
2、公司财务负责人安排指定人员实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可能产生的收益和损失,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汇报。同时指派专人管理相关账户。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运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在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 2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认为:吉大正元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吉大正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