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1-019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85,287,680.10 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1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51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11.27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508,277,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37,113,207.54 元,余额为人民币 471,163,792.46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2,982,875.7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8,180,916.7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 41709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管理专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投资备案号 环评备案号
面向新业务应用的技术 19,219.01 17,088.79 20190428220 20192201000
研究项目 17903101372 200000126
新一代应用安全支撑平 24,571.23 21,847.77 20190428220 20192201000
台建设项目 17903101373 200000125
营销网络及技术服务体 7,739.36 6,881.53 20190428220 20192201000
系建设项目 17903101374 200000124
合计 51,529.60 45,818.09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相应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有、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 85,287,680.10 元,上述事项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19120 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截至 2021 年 3 月 8 本次置换
日已预先投入金额 金额
面向新业务应用的技 19,219.01 17,088.79 4,055.10 4,055.10
术研究项目
新一代应用安全支撑 24,571.23 21,847.77 4,435.58 4,435.58
平台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及技术服务 7,739.36 6,881.53 38.09 38.09
体系建设项目
合计 51,529.60 45,818.09 8,528.77 8,528.77
本次置换总金额为 8,528.77 万元,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做了如下安排:“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有、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现拟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五、相关审批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85,287,680.10 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85,287,680.10 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未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85,287,680.10 元。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19120 号),认为:吉大正元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吉大正元截至 2021 年 3 月 8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吉大正元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未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吉大正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19120 号);
5、招商证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