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2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2022年4月15日,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华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按照进度要求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较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性角度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利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结合华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情况,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根据审计要求和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0083391472Y
华信所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信所共有合伙人54人,注册会计师12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6人。
华信所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9,360.5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9,360.55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13,317.81万元;华信所共承担42家上市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4,421.5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分布在制造、电力、热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文化、体育和娱乐、建筑、批发和零售、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行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华信所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华信所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华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情形。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林琳,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5年11月,自2014年开始在华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包括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欧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欧思贝,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9年6月,自2015年7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自2015年7月开始在华信所执业。自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包括: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欧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樊秋林,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9年6月,自2018年10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自2018年10月开始在华信所执业,自2020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审计并签署报告的公司包括: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美琳,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自2018年1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自2018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一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新三板公司包括:成都久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蜀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其实际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4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对华信所2021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建议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华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高、专业诚信,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等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我们同意续聘华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等服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华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高、专业诚信,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等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华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根据其实际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支付。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其担任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华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