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熊平津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熊平津先生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该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 独立董事的情形。
熊平津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8 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简历
熊平津先生,男,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中国南玻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广州海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
财务总监。
截止本公告日,熊平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熊平津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