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大洋生物
保荐代表人姓名:顾磊 联系电话:15990153035
保荐代表人姓名:吕德利 联系电话:18667111091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吕德利、方鸿斌、朱斌海、吴健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0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2021 年 11 月 24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访谈上市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经营场所;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相关三会文件,包括会议通知、议案、表决票、会议记录、决议等;查阅并核查公司章程、三会规则及各项公司治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及执行情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 √
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
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 √
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获取并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核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的合规性;查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工作计划等相关文件;获取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的审计资料;获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
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 √
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
(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一次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 √
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 √
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披露的公告;与信息披露人员沟通了解信息披露情况;查阅互动易网站披露的相关内容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 √
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获取并查阅关联交易等内部控制制度;查阅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决策资料及披露文件;获取大额关联交易明细及凭证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 √
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 √
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大额资金支付凭证;现场查看募投项目建设情况,了解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 √
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 √
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 √
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 √[注]
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访谈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查看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有关承诺,了解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查看上市公司公告、向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访谈了解情况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 √
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 √
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注:无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年产 2.5 万吨碳酸钾和1.5 万吨碳酸氢钾项目进度与已披露情况一致,项目进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暂未投入,与招股说明书披露进度不符,董事会进行了重新论证并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公告》。
(此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顾磊 吕德利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