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114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洋生物”)第四届
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
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陈阳贵先生、汪贤玉先生、涂永福先生、仇永生先生、关卫军先生、郝炳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韩秋燕女士、曾爱民先生、姜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韩秋燕女士、曾爱民先生、姜晏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曾爱民先生、姜晏先生均为会计专业人士。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董事会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披露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附件一: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阳贵先生,195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
学历,高级经济师。1976 年 6 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化验室化验员、生产技术科科长、厂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子公司济源市大洋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泰洋化工执行董事,大洋有限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子公司大化生物董事、总经理,大洋生物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大洋生物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阳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8.86%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其与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共同实际控制人陈旭君女士为父女关系,且为一致行动人;陈阳贵先生与董事汪贤玉先生、涂永福先生、仇永生先生、关卫军先生、郝炳炎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陈阳贵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阳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实,陈阳贵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汪贤玉先生,1960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
学历,高级经济师。1978 年 10 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碳酸钾、焦磷酸钾车间操作工、质检员、生产技术科技术员、生产技术科长、副厂长、董事长、副董事长、厂长、副厂长、党委副书记,子公司泰洋化工监事,大洋有限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子公司大化生物董事长,大洋生物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副总经理,建德市大洋镇城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监事,丛晟食品董事,大化生物董事,圣持新材执行董事;现任大洋生物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贤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80%的股份。汪贤玉先生与董事长
陈阳贵先生、董事涂永福先生、仇永生先生、关卫军先生、郝炳炎先生、财务总监陈旭君女士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汪贤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汪贤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实,汪贤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涂永福先生,195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
学历,高级经济师。1976 年 6 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机修负责人、机修车间主任、副厂长、机修车间主任、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大洋有限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建德市大洋自来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子公司大化生物董事,大洋生物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现任大洋生物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涂永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93%的股份。涂永福先生与董事长
陈阳贵先生、董事汪贤玉先生、仇永生先生、关卫军先生、郝炳炎先生、财务总监陈旭君女士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涂永福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涂永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实,涂永福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仇永生先生,1960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
学历,高级经济师。1981 年 12 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碳酸钾车间操
作工、班组长、碳酸钾车间副主任、计量能源科科长、供销科长、董事、经营副厂长,大洋有限董事、副总经理,子公司大化生物董事,子公司浙江舜跃执行董事,大洋生物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大洋生物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浙江舜跃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仇永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76%的股份。涂永福先生与董事长
陈阳贵先生、董事汪贤玉先生、涂永福先生、关卫军先生、郝炳炎先生、财务总监陈旭君女士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仇永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仇永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实,仇永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关卫军先生,196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
学历,注册安全工程师。1985 年 5 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化验室化验员、碳酸钾车间副主任、计量能源科科长、董事、碳酸钾车间主任,子公司济源市大洋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大洋有限董事、副总经理,子公司大化生物监事会主席,大洋生物董事、副总经理,大化生物监事;现任大洋生物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卫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67%的股份。涂永福先生与董事长
陈阳贵先生、董事汪贤玉先生、涂永福先生、仇永生先生、郝炳炎先生、财务总监陈旭君女士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关卫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关卫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实,关卫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郝炳炎先生,196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
学历。1982 年 6 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化验室化验员、质管科副科
长、科长、企业开发科科长、外贸科科长,大洋有限外贸科科长、信息部部长,大洋生物董事、信息部部长;现任大洋生物董事兼供销部副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郝炳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34%的股份。涂永福先生与董事长
陈阳贵先生、董事汪贤玉先生、涂永福先生、仇永生先生、关卫军先生、财务总监陈旭君女士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郝炳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郝炳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实,郝炳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韩秋燕女士,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原化学工业部规划院)教授级高工,副总工程师。198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