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116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阳贵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和提议时间
提议人陈阳贵先生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向公司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截至本
公告日,陈阳贵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 5,317,2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86%。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具体内容
(一)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同时为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公司结合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决定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作为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
(二)提议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提议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提议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5.00 元/股(含本数)。
(五)提议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6,3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2,6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45.00 元/股(含本数)的条件下,按照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800,000 股(含本数),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4.67%;按照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400,000 股(含本数),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2.33%。
具体回购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陈阳贵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未买卖公司股份。提议人陈阳贵先生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提议人陈阳贵先生承诺自 2021 年 11 月 26 日起的二十四个月内(至 2023 年
11 月 25 日止)不减持公司股票。
四、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陈阳贵先生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投赞成票。
提议人陈阳贵先生承诺自 2021 年 11 月 26 日起的二十四个月内(至 2023 年
11 月 25 日止)不减持公司股票。
五、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在收到陈阳贵先生的提议后,对上述提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
并制定了回购方案,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