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大洋生物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5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1,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28.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2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269.6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20日划至指定账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3313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已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拟投入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年产2.5万吨碳酸钾和1.5万吨 178,681,189.63
碳酸氢钾项目 208,809,500.00
2 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 198,437,000.00 169,802,621.2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0,000,000.00 34,213,104.21
合计 447,246,500.00 382,696,915.04
三、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品种
公司(含子公司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舜跃”))拟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福建舜跃)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购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可循环使用,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根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均会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但收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其他产品发行方提示的认购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募集失败风险、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流动性好、期限短的产品。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福建舜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福建舜跃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范
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福建舜跃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福建舜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5,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八、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大洋生物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00 万元额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大洋生物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以控制投资风险,并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大洋生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保荐代表人:
顾磊 吕德利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