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DAYANG BIOTECH GROUP CO., LTD.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 2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1.00 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 1,500.00 万股,且本次发行 每股发行价格:28.85 元
股份数量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原股东 预计发行日期:2020 年 10 月 14 日
不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6,000.00 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陈阳贵和公司股东、共同实际控
制人、高级管理人员陈旭君承诺:本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上市之前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在公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本次发行前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股东所持股 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在锁定期满后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份的流通限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制及自愿锁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定股份的承 2、公司股东陈荣芳、曾邵平、陈阳生、赵玉梅、钱建春、陈寿根和陈
诺 寿良承诺:本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在公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东、董事汪贤玉、仇永生、涂永福、关卫军、郝炳炎承诺:
本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本人在公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
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
变更、离职而免除履行义务。在锁定期满后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陈阳贵和公司股东、共同实际控
制人、高级管理人员陈旭君及一致行动人陈荣芳、曾邵平、汪贤玉、仇永生、
涂永福、关卫军、郝炳炎承诺:本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三十七个月至六十个月,上述股东作为一个整体,每十二个月内(分
别为第 37 个月至 48 个月期间、第 49 个月至 60 个月期间)减持公司上市前
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 2%(含本数)。
5、公司股东、监事范富良、王国平、仇卸松及高级管理人员徐旭平承
诺:本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本人在公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
离职而免除履行义务。在锁定期满后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被中国证监会受理前六个月内新增的股
东城和投资、东港创投、乐英创投、薛嵩及郑天生承诺:自本企业/本人对公
司增资入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即 2018 年 12 月 24 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在公司上市之
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本人在公司上市之前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公司未能成功上市或终止上市,本企业/本人
所持股份不受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限制。同时,本企业/本人自公司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本人在公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
本人在公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7、除上述股东之外的其他 126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本人自公司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
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在公司上市之
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书签署日期: 2020 年 10 月 12 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陈阳贵和公司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陈旭君承诺如下:
本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在公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份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在锁定期满后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股东、董事汪贤玉、仇永生、涂永福、关卫军、郝炳炎承诺如下:
本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在公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而免除履行义务。在
锁定期满后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监事范富良、王国平、仇卸松及高级管理人员徐旭平承诺如下:
本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在公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而免除履行义务。在锁定期满后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其他股东承诺
公司股东陈荣芳、曾邵平、陈阳生、赵玉梅、钱建春、陈寿根和陈寿良承诺如下:
本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在公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被中国证监会受理前六个月内新增的股东城和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