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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久光电: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告日期:2021-12-01

日久光电:回购股份报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3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13.5 元/股(含),按回购资金总额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555,555 股-11,111,110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1.98%-3.9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2、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回购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相关风险提示:

  (1)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2)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者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风险情形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是国内柔性光学与导电材料行业的领先公司之一,主要从事柔性光学导电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定制化开展相关功能性薄膜的研发和加工服务,为国内柔性光学导电材料行业的领先公司之一。近年来,公司积极把握发展机遇,在产业链整合、丰富产品结构做出了积极的调整和推动。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内部经营改善逐步到位,各业务板块协同效应日益显现。公司认为,为加速核心战略业务的发展,更好、更快速的引入人才、留住人才,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公司未来发展的重中之重。因此,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将坚持“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稳定核心管理团队,依据公司发展需要,吸引符合公司发展特点的优秀人才加入公司管理团队,紧抓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

  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部分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
(含),占公司净资产、流动资产等的比值均较小,不会影响到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即回购股份后,公司仍具备良好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变化不大,仍符合上市条件;

  4、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5 元/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股份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股票分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具体回购价格将根据二级市场公司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分红除息等情况确定。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
(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3.5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1,111,11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95%;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555,555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98%。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用途        拟回购股份数量    拟回购资金总额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5,555,555 股-      7,500 万元(含)-        1.98%-3.95%

      激励            11,111,110 股      15,000 万元(含)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
18.25%,比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 12.31%;货币资金项目余额为 30,432 万元。2021 年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66 万元。

  公司有充足的资金用于实施本次回购。预计本次回购对公司的资金状况、财务结构和正常运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 13.5 元/股进行测
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1,111,11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95%。假设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9,927,296      32.00      101,038,406      35.9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91,139,371      68.00      180,028,261      64.05

 三、股份总额        281,066,667    100.00    281,066,667    100.00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 13.5 元/股进行测
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555,555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98%。假设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9,927,296      32.00      95,482,851      33.9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91,139,371      68.00      185,583,816      66.03

  三、股份总额      281,066,667    100.00    281,066,667    100.00

  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1、公司本次回购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和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总资产为
141,099.76 万元,货币资金金额 30,43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15,354 万元。按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及本次最高
回购资金上限 15,000 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的
10.63%、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3%。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部分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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